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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档案信息
收录时间: 2016-09-12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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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香港律师公证网
机构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
机构原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证处
联系电话: 0471-6957083
传真号码: 0471-6938559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41号科技厅一楼(将军衙署往西150米)
官网网站: http://www.nmgbfgz.com/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原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证处)成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现有执业公证员10名,均为法律本科毕业,辅助工作人员40余名,设有业务室、研究室、调查核实部、质检部、制证部、档案部、综合部、办公室等部门,办理国内、涉外公证业务。
 
在基础设施方面,北方公证处装备了能满足各种工作需要的现代化办公设备、设施,开发了公证业务管理软件,是自治区公证行业中较早实现电子网络化办公的公证处;
 
在专业人才方面,所有公证员均为法律本科毕业,其中高级公证员4名,中级1名,初级5名;
 
在内部管理方面,北方公证处建立了三十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始终把公证质量视为生存与发展的立足点,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办证数量不断增多。在金融、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交易等公证法律业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为了适应公证法律服务市场日益发展的需求,北方公证处积极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化管理、高质量服务、规模化发展的总体发展目标,确立了诚信执业、服务为民、科学管理、稳步发展的工作思路,全处公证人员严格遵守“法为准,诚为本”的处训,注重办证质量和社会效益,推行文明服务和承诺服务,向社会积极提供公证服务。
 
199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2000年被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评为“人民满意公证处”,2001、2003、2005、2008年连续四次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自治区“文明公证处”称号。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年被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评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2015年被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评为“十佳公证处”。2016年被中国公证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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