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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阳光公证处档案信息

收录时间: 2019-04-10 20: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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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山东省日照市阳光公证处官网
机构名称: 山东省日照市阳光公证处
机构原名: 日照市公证处
联系电话: 0633-8790986、8788215
传真号码: 0633-8790769
联系地址: 日照市泰安路33号市水务集团4楼(新市区银座北门对过)
官方网站: http://www.rzyggz.com/
山东省日照市阳光公证处(原日照市公证处)于1980年恢复重建。2001年机构改革时,由行政机构改为自收自支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实行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现有公证人员21名,8名注册公证员中,一级公证员3人、二级公证员1人,三级公证员2人,四级公证员3人,是备案的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资格的公证机构。公证处建立党支部,有正式中共党员8人。
 
多年来,在日照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公证处以全面深化公证工作改革为突破口,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团结进步,严谨细致,勤奋务实,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学习强素质,抓质量创信誉,抓创新促发展、抓规范避风险等措施,全面提升了队伍建设、业务管理、质量管控、公证公信力建设的整体水平。近三年来,年均办理各类公证事项8000件左右。先后为港口建设与发展、日照精品钢铁基地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债权风险防控、平安日照建设等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充分发挥了公证工作的“证明、沟通、服务、监督”职能作用。
 
阳光公证处在谋求事业发展的同时,不忘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来,先后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达220多件次,用公证手段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先后为旧城改造等民生工程和项目提供公证服务1200多场次。为便民利民为民,公证员率先承诺并做到了“365天服务制”。
 
阳光公证处2011年12月被中国公证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公证处”称号;2012年6月被日照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授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2013年8月公证处又被日照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日照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14年1月又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证处”并记集体二等功;2014年8月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还先后被市妇联、市团委授予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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