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录时间: |
2019-05-22 08:41:00 |
阅读次数: |
|
数据来源: |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官网 |
机构名称: |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
机构原名: |
青岛市第二公证处 |
联系电话: |
0532-85717004 |
联系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新浦路6号 |
官方网站: |
http://www.qdnotary.com/ |
青岛市公证处成立于一九五六年,是山东省成立最早的公证机构。二○○七年八月一日与原青岛市第二公证处合并且更名为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从而组建了山东省公证行业的航空母舰,实现了青岛市公证资源的整合。全处现有执业公证员40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者过半,是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善钻研的富有战斗力的队伍。
多年来,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及其前身充分发挥“沟通、服务、监督、证明”的职能作用,为岛城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维护了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新时期,该处致力于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公证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技能得以迅速提升,办理了奥帆基地建设国际招投标、海湾大桥建设招投标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公证;在不动产交易、资金监管、保全证据、电子商务等公证事务方面均开全省之先河;在婚姻家庭事务公证、金融信贷事务公证、公司事务公证等方面成绩显著。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在加强业务开拓的同时,特别注重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在慈善捐款、法律援助、免费咨询、社区服务等方面不遗余力;对内,讲求同声互助、和谐共存、构筑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和文化氛围,从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先后被青岛市司法局授予“市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光荣称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部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被山东省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总部:青岛市市南区新浦路6号
联系电话:0532-85717004
驻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室: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9号
联系电话:0532-82661873
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交易处公证室: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36号
联系电话:0532-85020391
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交易二处公证室: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20号
联系电话:0532-85611134
驻李沧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室: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117号
联系电话:0532-87060179
江苏路公证室: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21号
联系电话:0532-82795364
业务范围:
我处主要承办以下各类公证事项:
◎ 合同;
◎ 继承;
◎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 财产分割;
◎ 招标投标、拍卖;
◎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 公司章程;
◎ 保全证据;
◎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另根据《
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处还可以办理下列相关法律事务: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 提存;
◎ 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 代写与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岁月里,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将继续把握时代脉搏,贴近社会生活,向民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