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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时间: |
2019-07-26 11:41:42 |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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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通化市山城公证处官网 |
机构名称: |
吉林省通化市山城公证处 |
联系电话: |
0435-3212682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秀泉路12号 |
官方网站: |
http://www.thscgzc.com/ |
吉林省通化市山城公证处在2006年根据要求由原市公证处、东昌区公证处、二道江区公证处合并成立,并经司法部备案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证权的司法证明机关,本处现在经司法部注册登记的公证员8人,其中高级公证员3人,中级5人,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8人,也是通化市唯一公证处。
公证处位于东昌区秀泉路12号,办公面积753平方米,法定代表人孙波。
公证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 (一)合同;
- (二)继承;
-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 (四)财产分割;
- (五)招标投标、拍卖;
-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 (八)公司章程;
- (九)保全证据;
-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务:
-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 (二)提存;
-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