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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时间: |
2019-09-10 11:35:00 |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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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五邑公证处 |
机构名称: |
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公证处 |
机构原名: |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公证处 |
联系电话: |
0750-3193811、3193011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康城广场站前一路56号 |
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告别“铁饭碗”,经广东省省司法厅批准,江海公证处改制为合作制公证处。记者近日从江门市司法局获悉,改制后的江海公证处将正式更名为五邑公证处,成为全市首家合作制公证机构。这标志我市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迈出重要一步。
出具的文书法律效力不变
合作制公证机构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共同出资;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实行民主管理,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早在2000年1月,司法部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设立合作制公证处的规范性意见》,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但当时我市没有被列入试点范围。
今年,市司法局按省司法厅要求上报试点工作方案,省司法厅近日批复,同意江海公证处改制为合作制公证处。
“合作制虽然改变了原有公证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体制模式,但合作制公证机构坚持‘三个不变’原则,即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授权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公证员依法行使法律证明权的身份不变,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变。”市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市司法局将以此次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契机,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优化服务措施,继续加大公证减证便民力度,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公证服务理念、制度、作风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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